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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5-27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字体大小:[ ]
信息类别: 财政绩效评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5-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2196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5月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二、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二)履职效果情况

(三)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发(2020)4号)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经开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19)6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部门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负责行使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和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区域性土地、测绘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

2)制定开发区用地计划;

3)负责辖区内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的调查;

4)负责辖区内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5)调解有关土地权属纠纷;

6)协助市局做好国有土地转让、出租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

8)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非农建设使用土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依法审批、报批和管理;

9)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批和管理;

10)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审批和管理;

11)负责辖区内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规划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开发区建设规划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建筑业及城市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

13)管理开发区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开发区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报批,主管开发区城乡规划管理、审批工作,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制订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4)负责辖区内信访工作;

15)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诉讼工作。

2、机构情况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2023年末单位机构数1,在编人数49人,年末在职人员49人。

3、资产情况

2023年末账面反映资产总额21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9.97万元(包括货币资金20.36万元、其他应收款139.62万元)、非流动资产50.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6.3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79万元)。

(二)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2023年,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经开区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力助推经开区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强化自然资源支撑作用,保障发展用地需求

1)、科学编制规划、强化引领作用。

我局协助市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了《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方案于今年12月获省政府批复;组织编制完成了《九江经开区石化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已于2023年8月获得批复;同时,组织编制了《九江经开区石化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202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目前已上报省厅等待批复。完善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三区三线”审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优化了城镇开发边界,做到了应保尽保,为未来助力九江经开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土地要素基础。完成了城中片区、新城片区、城西片区一期及三期控规管理单元规划调整,共涉及13个控规管理单元,调整用地总面积1568.38公顷。为加快推进我区2023年度项目建设、经营性用地盘整出让及用于富和集团化解政府债务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要素保障。

已启动城中片区、城南片区、新城片区、城西片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单位招标工作已于11月份完成,目前正在编制方案过程中。

为进一步支持新型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完成了关于九江经开区智能制造基地等三个项目资产赋能提级的调研报告。

2)、耕保专项整改工作。

经开区2021年度需整改耕地流出面积共计13.07亩,其中永安乡5.5亩,向阳街道7.57亩(含2.42亩永久基本农田)。截至目前,永安乡、向阳街道共计已完成整改面积10.84亩(其中:基本农田1.33亩,一般耕地9.51亩)。2022年度需整改耕地流出面积293.2925亩(其中柴桑区范围260.532亩、濂溪区范围32.7605亩),其中柴桑区范围已通过土地报批整改99.5115亩,已复耕整改73.2825亩;濂溪区范围已复耕整改2.46亩(其中基本农田0.68亩),剩余118.0385亩也正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紧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土地报批工作。

今年下达批复6个,共计完成土地报批总面积1025亩,为区管委会下达任务数600亩的171%,其中3个批次有效保障九江石化产业园150万吨石化芳烃项目944亩;2023年度一批次村集体建设用地8.505亩,涉及长河村、白华寺村等五个乡村振兴项目;2023年度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71.757亩,涉及城西港区铁路专用线、道路及部分违法用地,及部分供电用地;2023年度一批次农民建房用地1.068亩。

4)、低效率企业土地收购。

2023年我局积极协助园区开展土地盘整及“僵尸”企业及低效率用地的收购工作。积极开展九江卫校、九江中船消防,兴欣汽配、志高空调、先进半导体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九江金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九江杭氧、九江亿德利、九江昌河远翅等土地收购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完成九江卫校、兴欣汽配、先进半导体材料(江西)有限公司、九江金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收储工作,储备土地面积共计1262.2796亩。

5)、土地出让金收入。

2023年我局共计出让土地9宗(其中工业用地3宗,100%按工业标准地出让),全民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1宗,出让总面积14416.6771亩(其中出让土地面积845.7971亩,全民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13570.88亩),完成已土地出让金入库收入17.3976亿元,确保了九江石化年产150万吨芳烃和炼油配套改造项目、新亚钛、赣鄱砂石二期、滨兴安置房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6)、存量土地消化三项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工作,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有效处置闲置用地。2023年,通过“增存挂钩”机制,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987亩,保障了经开区及石化产业园重点项目土地报批工作。

①是通过核查上传消除批而未用土地7宗、面积1912亩。

②是供应已批未供土地13宗、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954亩。

③是通过外业核查举证及内业材料上传闲置土地14宗、总面积1297亩,其中工业用地8宗、面积596亩,公路及铁路用地3宗、面积396亩,商业用地1宗、283亩等。

④是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规定,对所供土地严格把关,逐宗审核报批,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依规合法。2023年,办理划拨用地8宗,面积615亩,划拨价款2772.2934万元。其中公路用地357亩、铁路用地150亩、教育用地49亩、医疗卫生用地12亩、军事用地34亩、房改房住宅项目用地13亩。

7)、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行为。

2023年全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通过国土调查云系统下发417个图斑,总面积6217.6725亩,均已完成外业举证,内业上报工作。新增违法用地2宗,总面积1.34亩,通过复耕复绿整改到位1宗,面积0.56亩,剩余1宗面积0.78亩已立案,待结案通过报批方式整改。目前已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4宗,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4件。全年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工作,截至今日共外出巡查100余次,巡查到位率及覆盖率均为100%。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共下发“非农化”问题图斑4个。我局在问题下发时与向阳街道及永安乡政府积极沟通,实地踏勘每个问题图斑,立即提出解决方案,并要求在举证期内将问题图斑整改到位。通过向阳街道及永安乡积极整改,目前已顺利通过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审核(销号3个,整改到位1个)。

2、强化自然资源职责,助力经济建设发展

1)、开展农房一体登记发证工作。

为落实好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局联合街道(乡)、村对全区范围内农房进行认真摸排、现场核实,并对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符合农房发证的资料进行逐级审批,目前已完成2307户农房发证工作,我区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完成。

2)、开展经开区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为全面推动经开区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2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3〕18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经开区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目前我局此项工作已按文件要求完成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提交省级核查验收。该项工作成果为掌握我区城市的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布局和服务功能等情况,为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

3)、规划审批工作。今年我局共审批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8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13件,审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6件,核发方案批复35件,出具规划意见及回复件11件次,完成市政燃气、通信及电力等管线路由申请的踏勘和批复18件。配合规划监察科对非工业类15个项目(含1个历史遗留问题)、工业类20个项目(含4个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经开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部省共下发图斑598个(其中柴桑区336个,浔阳区56个,濂溪区206个),梳理用地管理信息数据、追踪图斑等其他用地管理信息后,共需举证图斑701个(柴桑区448个,浔阳区33个,濂溪区220个),已全部完成内、外业举证调查及建库工作。

5)、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区范围深入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分局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化解方案》对上级交办长江国际交房难题,心悦小区办证难题,也已逐一明确了化解办法、稳控措施和办结时限。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群众件9件,主要信访为业务办理咨询和违法举报,未出现重复访的现场,信访化解率为100%。

6)、规划核实及批后监管工作。今年我局共完成了非工业项目竣工规划核实15件,其中包含历史遗留认定1件(核实建筑面积约586463.75平方米);工业项目竣工规划核实20件其中包含历史遗留认定4件(核实建筑面积约873124.54平方米);对区执法部门商请函件进行了20次回函;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类信访接待回复任务8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件。

(三)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做好土地盘整出让工作,做好城市规划编制设计工作,做好自然资源日常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绩效目标方面:2023年紧紧围绕当年任务开展工作,推进绩效目标编审与预算编审流程相融合,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实现布置、编制、审核、批复四个同步。

2、绩效跟踪方面: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促进项目目标实现。

3、绩效评价方面:积极落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质量管理机制。

4、结果应用方面: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五)当年预算及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预算完成情况

从我局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总收入5616.3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12.52万元,当年收入5603.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6.34万元、其他收入149.49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559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56万元,项目支出4215.42万元。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实际支出5595.9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5616.34万元)×100%=99.64%。预算完成率大于95%,说明本单位预算安排合理,预算执行及时,绩效目标明确。

2、公用经费控制情况

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2023年公用经费预算数84.20万元,当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86.21万元。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实际支出86.21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数84.20万元)×100%=102.39%。预算完成率大于100%,主要原因:银行存款纳入财政监管,用于公用经费,后期我单位应合理安排公用经费预算,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14万元,当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10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1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18.14万元)×100%=28.11%。三公经费控制率远低于100%,说明本单位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管控严格、取得卓越成效。

4、结转结余情况

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2023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0.36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5616.34万元。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资金金20.36万元÷支出预算总额5616.34万元)×100%=0.36%。结转结余率小于5%。说明本单位收支较平衡,预算安排合理。

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020.18万元,当年实际政府采购支出941.64万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实际政府采购支出941.6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1020.18万元)×100%=92.30%。预算完成率小于100%,说明本单位预算安排合理,预算执行及时,绩效目标明确,政府采购金额未超出预算。

6、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2023年我局财政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有30个,纳入了本次项目自评主要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运行等支出14个方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金额4215.42万元,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其中: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9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351.2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65万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67.18万元、其他支出59.8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136.3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1.62万元、引进人才费用支出48.06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8.66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0.13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32.22万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304.88万元。

二、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2023年,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2.98分,部门整体履职效果优。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我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贴合部门目标和规划,对于城市规划设计的预算指标按照合同进度进行支付,未超出年初设置值。

2、质量指标

我部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力助推经开区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达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年初设定指标值,合理支配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把控预算执行质量。

3、时效指标

我部门及时安排年初预算指标支出,及时安排上级转移支付支出,未截留、占用、挪用财政资金。截至12月31日支付及时率为100%。

4、成本指标

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以收控支,收支平衡,项目实施产生的各方面成本达到预期控制范围。年初设定预算资金为2068.81万元,年中根据本单位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整预算数,调整后全年预算数6039.46万元,全年执行数5572.91万元,全年执行数小于全年预算数,按照文件标准执行,不超出年度预算指标。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1)提高经开区形象: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提升办事便捷度、满意度,为良好的经开区形象提供重要的支撑。

2)存量土地消化三项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工作,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有效处置闲置用地

2、生态效益指标: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努力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问题。

(三)社会满意度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做好各项编制、用地报批、土地征收、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加强执法检查和违规整治等工作,得到了市民、企业、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局工作满意度达到98%,满意度优。

三、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审管理方面,2023年收入来源编报不齐全,专项业务费细化有偏差,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实体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单位资金预算编制不够合理。

2、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问题,该项任务是一项艰巨且持久的工作,对于此项工作,我单位需不断的加强对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视。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19】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加强年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各项资金应合理安排、计划使用、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2、对于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问题,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改治理环境为爱惜环境,推动环境产业的进展。为了更好地推动本辖区经济的进展,我们不仅需要确保经济总量的不断上升,同时也必需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生产环境及生存环境,以满足本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本辖区经济的可持续进展。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结合最终评价结果,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使用,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按照财政单位要求,对评价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开。

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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