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决策公开>>>调查征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苯水路出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1-05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字体大小:[ ]
信息类别: 调查征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11-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293

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vTJf-uzY6eCM1WH3NDF2g(提取码5hle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联系人:涂工  电话:15180681043

单位地址:九江市滨江东路230

环评单位: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电话:18779220131

单位地址:九江恒盛科技园24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附近可能造成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登录网址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20241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