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性文件

来源: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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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经开区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经开区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九开管办字〔2025〕15

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经开区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石化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各街道(乡),区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2025年第7次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九江经开区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九江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620



九江经开区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大力推进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聚焦制造业9610”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节能降碳、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开展绿色低碳诊断服务。重点支持年耗标煤5000吨(含)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诊断服务,遴选优质的诊断服务商制定节能降碳诊断报告和改造提升方案,助力企业节能降耗,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二、给予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对使用市级“绿色贷”项目贷款进行绿色低碳改造的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贴息余额部分50%最高不超过50万的贴息,省级绿色工厂给予贴息余额部分40%最高不超过40万的贴息,其他企业给予贴息余额部分30%最高不超过30万的贴息

三、提升产业链绿色发展水平。1)鼓励存量企业以商招商、以企引企,提升产业链绿色协同发展水平。对成功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的,项目新购置设备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竣工投产后按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5%分别奖励引进企业和落户企业,同一个项目只奖励一家引进企业,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企业成为月度申规企业的,奖励20万元;成为年度申规企业的,奖励5万元。

3企业营收达到10亿元的,按照0.4‰予以奖励;达到20亿元的,按照0.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绿色标杆。对首次荣获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的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零碳工厂等),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节能降耗,对新建或提升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的企业,且已按要求接入省、市工作平台的,最高给予产品合同价20%的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六、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固废综合利用。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培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做好再生资源行业加工规范准入工作,依法依规享受国家财税政策。

七、支持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支持企业搭建绿色低碳共享服务平台对实现服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共享服务平台等本文件支持鼓励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支持。

本措施实施期限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加强政策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本措施使用省级绿色低碳升级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择优兑现实施,用完即止。本措施中,同一项目符合多个奖补条件的,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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