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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经开区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 2025-06-29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字体大小:[ ]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6-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816

为大力推进全区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聚焦制造业9610”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节能降碳、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开展绿色低碳诊断服务。重点支持年耗标煤5000吨(含)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诊断服务,遴选优质的诊断服务商,制定节能降碳诊断报告和改造提升方案,助力企业节能降耗,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二、给予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对使用市级“绿色贷”项目贷款进行绿色低碳改造的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贴息余额部分50%最高不超过50万的贴息,省级绿色工厂给予贴息余额部分40%最高不超过40万的贴息,其他企业给予贴息余额部分30%最高不超过30万的贴息。

三、提升产业链绿色发展水平。1)鼓励存量企业以商招商、以企引企,提升产业链绿色协同发展水平。对成功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的,项目新购置设备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竣工投产后按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5%分别奖励引进企业和落户企业,同一个项目只奖励一家引进企业,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企业成为月度申规企业的,奖励20万元;成为年度申规企业的,奖励5万元。

3)企业营收达到10亿元的,按照0.4‰予以奖励;达到20亿元的,按照0.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绿色标杆。对首次荣获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的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零碳工厂等),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节能降耗,对新建或提升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的企业,且已按要求接入省、市工作平台的,最高给予产品合同价20%的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六、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固废综合利用。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培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做好再生资源行业加工规范准入工作,依法依规享受国家财税政策。

七、支持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支持企业搭建绿色低碳共享服务平台,对实现服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共享服务平台等本文件支持鼓励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支持。

本措施实施期限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71231日,加强政策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本措施使用省级绿色低碳升级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择优兑现实施,用完即止。本措施中,同一项目符合多个奖补条件的,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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