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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发布日期: 2025-09-01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字体大小:[ ]
信息类别: 机构设置与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9-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220631

负责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调任、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招才引智、人事调配、公开招聘、聘任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就业、劳动维权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负责 统 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因公(私)出国(境)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组

1.负责部机关政务事务的协调、督办、督查、考核工作;负责部机关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及负责文字材料、文件拟草、协助制定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到位;

2.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文书档案管理、文印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年终考核分解汇总等工作;

3.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

4.负责部机关会务、重大活动的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5.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支部工作、部工会工作;

7.落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负责人:余博文

联系方式:0792-8367100

二、组织组(社会工作)

1.牵头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区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培训、帮扶救助等工作;

3.负责协调党内表彰和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

4.负责全区党员统计、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代表选举及联络工作;

5.负责区领导及区直部门“包村挂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6.牵头负责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及任职培训工作,做好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建立和备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与督促检查工作;

8.负责社会工作;

9.落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负责人:谢远雄

联系方式:0792-8368789

三、干部管理组

1.负责配合省、市委做好省管市管干部管理相关工作;

2.按权限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考核、录用、职务任免和升降、回避、奖惩、辞职、辞退、日常登记和管理等政策规定;

3.负责全区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区管干部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领导干部的职务及职级任免工作;

5.负责全区干部及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6.负责区管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7.落实和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做好公务员考录、选调及年度考核奖励工作;

8.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副团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

9.负责做好综合考核工作;

10.负责全区老干部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关工委有关工作;

11.负责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各项活动;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

12.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区青联和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13.负责全区妇女的文化生活,基层妇女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活动;认真做好有关妇女、儿童的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4.负责全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15.负责组织各级人大、政协提交管委会的有关议案、提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处理工作;

16.负责认真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外人士的培养、推荐的工作;

17.落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负责人:程宇星

联系方式:0792-8367995

四、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组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人事调配工作和政策性安置工作;

3.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承办一般干部考核、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

4.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聘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职级晋升工作;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年报工作;

6.负责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

7.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申报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负责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管理;

8.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核定和审批;拟订区管委会津贴补贴、绩效薪酬制度;离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审批;

10.公务员(参公)工资年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报工作。

1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毛峥华

联系方式:0792-8367173

五、社会保障组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

2.负责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和省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6.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负责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的管理及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

8.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正常退休和全区参保单位职工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手续;

9.负责区属参保单位职工出生时间、工龄的认定工作;

10.负责失地农民参保身份的认定工作;负责区属范围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11.负责企业年金的备案工作;

12.落实指导企业进行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13.落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负责人:蔡素美

联系方式:0792-8367909

六、人才管理组

1.贯彻落实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人才工作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和相关协调事项;

2.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区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协助区党工委负责人做好与各类优秀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收集和反馈各类人才的意见和建议;  

3.牵头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工作重要政策措施;

4.负责提出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

5.负责拟定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和专项例会会议议题,牵头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6.协调督促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和重大人才平台建设;

7.指导人才的选拔、引进、管理工作;

8.统筹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9.具体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配合做好区对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任务,督促、检查、考核区内各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

10.组织开展人才工作调研,了解掌握人才工作动态信息,探索开展留浔率考核工作,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11.牵头负责九江经开区国家、省、市各级组织部门认定的人才工程和省市两级人才绿卡申报。

12.负责我区人才服务专窗的指导工作;

13.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区党工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落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负责人:胡新

联系方式:0792-8333800

七、监察仲裁组

1.负责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对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业务指导、监督以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

3.负责全区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培训、聘任和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5.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裁衔接工作,仲裁院的裁审衔接工作。

7.负责全区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日常管理,承担九江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全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10. 调解全区欠薪纠纷。

11. 协调处置全区欠薪投诉案件

12. 负责全区欠薪信访、警情、舆情线索的处置和回复工作。

13. 负责全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日常工作,承担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区欠薪移送案件的工作,做好与公检法的案件衔接工作。

机构负责人:陶治诚

联系方式:0792-8362110/8192110

办公地址:九瑞大道188号开发区管委会10楼

办公时间:9:00-18:00(夏),9:00-17:30(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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